特殊类型的基金

1.ETF。ETF是英文“Exchange Traded Funds”的简称,常被译为“交易所交易基金”,上海证券交易所则将其定名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ETF是一种在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基金份额可变的一种基金运作方式。ETF结合了封闭式基金与开放式基金的运作特点,一方面可以像封闭式基金一样在交易所二级市场进行买卖,另一方面又可以像开放式基金一样申购、赎回。不同的是,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也是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这种交易方式使该类基金存在一、二级市场之间的套利机制,可有效防止类似封闭式基金的大幅折价现象。

(1)ETF的产生。ETF出现于20世纪90年代初期。加拿大多伦多证券交易所于1991年推出的指数参与份额(TIPs)是严格意义上最早出现的ETF,但于2000年终止。现存最早的ETF是美国证券交易所(AMEX)于1993年推出的标准普尔存托凭证(SPDRs)。在亚洲,自1999年我国香港地区推出盈富基金以来,新加坡、日本、我国台湾等地的交易所也纷纷推出了ETF产品(我国香港称“交易所买卖基金”,我国台湾称“指数股票型证券投资信托基金”)。2004年12月30日,我国华夏基金管理公司以上证50指数为模板,募集设立了“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简称“50ETF” ),并于2005年2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采用的是完全复制法。2006年2月21日,易方达深证100ETF正式发行,这是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第一只ETF。

(2)ETF的特点。ETF是以某一选定的指数所包含的成分证券为投资对象,依据构成指数的证券种类和比例,采用完全复制或抽样复制的方法进行被动投资的指数型基金。ETF最大的特点是实物申购、赎回机制,即它的申购是用一篮子股票换取ETF份额,赎回时是以基金份额换回一篮子股票而不是现金。ETF有“最小申购、赎回份额”的规定,通常最小申购、赎回单位是50万份或100万份,申购、赎回必须以最小申购、赎回单位的整数倍进行,一般只有机构投资者才有实力参与一级市场的实物申购与赎回交易。ETF实行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并存的.交易制度。在一级市场,机构投资者可以在交易时间内以ETF指定的一篮子股票申购ETF份额或以ETF份额赎回一篮子股票。在二级市场,ETF与普通股票一样在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基金买入申报数星为100份或其整数倍,不足100份的基金可以卖出,机构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都可以按市场价格进行ETF份额交易。这种双重交易机制使ETF的二级市场价格不会过度偏离基金份额净值,因为一、二级市场的差价会产生套利机会,而套利交易会使二级市场价格回复到基金份额净值附近。

 

2.LOF。上市开放式基金(Listed Open—ended Funds,LOF)是一种既可以同时在场外市场进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又可以在交易所进行基金份额交易和基金份额申购或赎回,并通过份额转托管机制将场外市场与场内市场有机地联系在—起的一种开放式基金。

尽管同样是交易所交易的开放式基金,但就产品特性看,深圳证券交易所推出的LOF在世界范围内具有首创性。与ETF相区别,LOF不一定采用指数基金模式,也可以是主动管理型基金;同时,申购和赎回均以现金进行,对申购和赎回没有规模上的限制,可以在交易所申购、赎回,也可以在代销网点进行。LOF所具有的可以在场内外申购、赎回,以及场内外转托管的制度安排,使LOF不会出现封闭式基金大幅度折价交易的现象。

 

3.保本基金。保本基金是指通过采用投资组合保险技术,保证投资者在投资到期时至少能够获得投资本金或一定回报的证券投资基金。保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是在锁定下跌风险的同时力争有机会获得潜在的高回报。目前,我国已有保本基金。

 

4.QDⅡ基金。QDI是Qualified Domestic Institutional lnvestors(合格的境内机构投资者)的首字缩写。QDI基金是指在一国境内设立,经该国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境外证券市场的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投资的基金。它为国内投资者参与国际市场投资提供了便利。2007年我国推出了首批QDI基金。

 

5.分级基金。分级基金又被称为“结构型基金”、“可分离交易基金”,是指在一只基金内部通过结构化的设计或安排,将普通基金份额拆分为具有不同预期收益与风险的两类(级)或多类(级)份额并可分离上市交易的一种基金产品。

 

特别声明:以上所述观点均不代表平台意见,所有内容不构成投资建议,风险自担。

推荐阅读

新用户注册专享福利
立即领取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