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开盘价怎么确定?产生方法如下!

期货开盘价怎么确定?期货市场开盘价是通过集合竞价产生,而集合竞价的产生原则又与正常交易中的价格成交原则有区别,所以在个别情况下就会产生申报买价高于开盘价或申报卖价低于开盘价而不能成交的现象。

期货开盘价怎么确定?产生方法如下!

期货的开盘价主要是根据前一天的收盘价和早盘竞价来定的。

开盘价即集合竞价,它的产生原则是:某一个股票在9:00——9:25之间由买卖双方向深沪股市发出的委托单中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股价,但值得说明的是一这个“一致股价”是指能够单笔撮合量最大量的那个“一致股价”,它不一定是买卖双方委托价一致的最高价。

在9:00——9:25之间产生的“集合竞价”不执行在9:30以后“连续竞价”中当委托价一致时所执行的“时间优先”原则。

 

《郑州商品交易所交易细则》第四十六条规定:“集合竞价采用最大成交量原则,即以此价格成交能够得到最大成交量。”(说明:三家交易所都是如此规定)根据这一规定,集合竞价产生价格的方法是:

1、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原则,对所有有效的买单按申报价由高到低排列,对所有有效的卖单按申报价由低到高排列;

2、交易系统依次将排在队列前面的买单和卖单配对成交,直到不能成交为止;

3、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完全成交,即买单数量与卖单数量相等,则取最后一笔成交的买入申报价和卖出申报价的算术平均价为期货开盘价;如果最后一笔成交是部分成交,则取部分成交的定单申报价为开盘价。该价格按期货合约的最小变动价位取整;

4、如果没有成交,则以集合竞价后的第一笔成交价为期货开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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